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共享淄博美好生活 塑造单位文明形象

2019-06-11 08:39:12 qiguanke01 268

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共享淄博美好生活

                     ---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张店区自2005年得尝多年夙愿,获评首届省级文明区,开启张店区文明城市创建新的纪元。2017年11月,张店区成功蝉联第五届省级文明区,在张店发展史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多年来,张店区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市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契机,始终坚持“创城为了人民、创城依靠人民、创城成果让人民共享”的工作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为群众办实事、办难事为路径,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张店区每一份荣誉尤其是省级文明区荣誉的获得,每一项工作的推进,都离不开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对此,张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向全体市民表示衷心的祝福和诚挚的感谢!

  2018年是中央、省文明委新一届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开局之年,淄博市开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新征程,张店区也全力争创第六届省级文明区。我区将继续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回应居民群众对管理规范、生活宜居、文明有序的热切期待,以精神文明建设撬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建省级文明区不仅是我区立足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开创新格局的重要机遇,也是对城市管理水平和全体市民文明素质的一次综合检验。为此,我们热切期望广大市民以“文明张店,我的家;张店文明,我有责”的主人翁意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当好“五大员”:

  一、请您当好“监督员”,就我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社区服务保障和文明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二、请您当好“示范员”,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践行文明出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诚信友善待人,配合社区综合治理,搞好庭院卫生,主动参加楼(院)门前和居住小区环境整治、绿化美化。

  三、请您当好“宣传员”,积极主动地向身边的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给我们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动员他们和您一起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活动,弘扬身边好人好事。

  四、请您当好“接访员”,积极配合各级创城问卷调查访问活动,准确热情回答调查人员的问题咨询和电话访问,做到街访不推辞、入户不拒访、电话不乱挂,展现淄博文明城市文明市民的良好形象。

  五、请您当好“执法员”,勇于同一切有违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不良现象作斗争,勇于阻止一切有碍文明城市创建的不文明行为,用实际行动弘扬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维护张店城市荣誉。

  市民朋友们,人人需要文明城市,城市需要人人文明,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生活品质,维护更加干净整洁舒心宜居的生活环境,打造更加文明的出行安全新秩序献计出力,用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共建共享张店美好生活!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塑造单位文明形象

                   ---致各级文明单位的公开信

驻张店区各级文明单位:

  文明城市创建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平台。驻张店区各级文明单位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排头兵,全国文明城市的殊荣凝结着广大文明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全面配合。对此,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向驻我区各级文明单位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市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我市谋划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各级部门单位工作成效的一次综合检验。希望各级文明单位牢固树立为民惠民思想,以服务促沟通、促协作、促统筹、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工作生活需求,凝聚创建合力。在此,我们倡导各级文明单位再接再厉,以新理念、新担当、新作为,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服务意识,履职尽责,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好市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文明单位良好形象,增强政府社会公信力。

  2、强化担当意识,积极主动承担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落实好测评手册各项分解工作,扎实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和文明手册、创城知识传播等氛围营造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我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异创城作出表率。

  3、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主动挂包老旧小区、路口路段,组织单位职工送服务进基层、进社区,广泛开展扶贫帮困、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以实实在在的措施为市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履行社会责任。

  4、强化带头意识,引领发动更多的单位职工和家庭成员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模范践行市民文明公约,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餐;加强内部教育引导,积极开展诚德教育实践活动,支持配合问卷调查,为提升我市文明创建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发挥带动示范作用。

  文明创建没有终点,始终在路上。捍卫城市荣誉、推进文明进程是每个文明单位和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凝全市之智、举全市之力,为创建更高品质的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张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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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2281301